广东省瞪羚企业资质认定
1.工商注册登记地、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地区范围内;
2.有健全的财务制度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;
3.属于消费电子、时尚服饰、黄金珠宝、钟表眼镜、美颜美妆、食品餐饮、家装家居、工艺美术、音像器材、汽车汽配、文化创意、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消费品企业,不包括品牌代理机构;
4.同一企业或同一企业集团只能申报一个品牌,该品牌上一个完整年度的销售额/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
5.已取得所申报品牌的商标权,且不存在权属争议:
6.未被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:
7.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负责,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,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
此外,申报企业还需具备以下专项条件:
1.消费电子、黄金珠宝、汽车汽配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5000万元以上,15亿元以下时尚服饰、钟表眼镜、美颜美妆、食品餐饮、家装家居、工艺美术、音像器材、文化创意、体育旅游等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3000万元以上,10亿元以下;
2.持续经营三年或三年以上,近三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%;
3.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(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),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
业
评审标准
1.品牌运营能力30%
品牌知名度、品牌忠诚度、品牌溢价能力、品牌保护能力等。
2.市场影响力30%
市场占有率、市场增长率、市场竞争优势、市场拓展能力等
3.管理能力20%
组织结构、人才队伍、财务状况、内部控制等
4.发展潜力20%
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可持续性、社会责任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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