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来源:
各有关单位:
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广东省财政厅《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粤经信创新〔2012〕714号)转发给你们。
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按照《通知》要求装订成册(一式4份),连同电子文件(刻录光盘)于9月10日(星期一)10:00时前报至我局信息化发展处(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26楼),由我局汇总后统一推荐上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,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。有关表格可在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(www.iotfund.org.cn)中下载。
附件: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
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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